關于2012年安徽新華學院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實施方案
發布日期:2012-06-12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精神,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正常入學和順利完成學業,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國家開發銀行同意在我省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意見的通知》、教育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皖教助函〔2011〕15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12年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重大意義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進一步完善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業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這項工作,要使學生真正得到實惠,使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正常入學和順利完成學業,也充分體現了國家“執政為民,服務為民”的惠民政策。
二、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宣傳范圍,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各二級學院要大力開展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宣傳,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工作要覆蓋到所有經濟困難學生,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二級學院要在顯著位置張貼《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指南》(見附件),召開專題班會宣傳布置此項工作,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了解貸款政策和申請辦理程序及要求。
三、準確了解貸款的辦理政策,詳細宣傳、說明辦理流程
各二級學院務必要認真學習、了解教育廳2012年助學貸款辦理指南等材料,認真領會文件精神,明確文件要求,通過各種途徑廣泛宣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政策、申請條件和辦理程序及各項要求等。
四、具體要求
1、各二級學院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并將此項工作貫穿于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之中,讓學生真正體會到國家“服務為民”的宗旨,使學生體會到國家這項惠民政策真正給學生帶來的好處。
2、各二級學院要針對本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際情況,有針對性、重點的宣傳,要充分利用此次機會,保證學院2012年繳欠費工作有效推進。
3、學生辦理時間在暑假期間,為讓學生能夠順利辦好,各二級學院務必要詳細布置,保證業務辦理有條不紊。
4、對于專升本或考上研究生的學生,可攜帶錄取通知書回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或農信社辦理。
5、同一學年度,已經獲得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已經獲得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6、申辦工作結束后,各輔導員要跟蹤詢問貸款辦理情況,同時要注意留存好相關存檔資料,以便日后協助國家開發銀行及農信社做好催還貸款工作。
各二級學院在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
聯系人:李彩平,聯系電話:5872718
附件:
1、2012年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簡介(可張貼)
2、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新、老生)
3、開行授權委托書
4、安徽省各市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電話
5、2012年安徽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簡介(指南)(可張貼)
6、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證明
安徽新華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