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3-12-03
各二級單位:
為了維護校園良好的交通秩序,美化校園環境,消除交通安全隱患,現將進一步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12月5日起,教職員工所有機動車輛一律憑保衛處新發放的《2014車輛通行證》出入校園。
未及時辦理和未更換《2014車輛通行證》的機動車輛,按學校車輛管理規定辦理登記換證手續。
二、進入校園車輛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嚴禁鳴笛。
三、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1、行政辦公樓、土木與環境工程學院、外國語學院、文化與新聞傳播學院、藥學院、商學院、公課部、思政部、圖書館等單位的車輛停放圖書館東停車場。
2、信息工程學院、動漫學院、電子通信工程學院停放12#-13#、13#-14#教學樓之間、14#教學樓南邊停車位。
3、實驗3#樓北邊停放實驗3#-4#樓車輛。
4、各單位非機動車輛必須遵照以下規定。
(1)各單位周邊嚴禁停放各種非機動車輛;
(2)嚴禁電動車私拉亂接電源充電;
(3)各單位停車位內的非機動車輛要停放整齊。
五、食堂和經營戶的機動車輛、送貨車輛停放與通行,由保衛處聯合總務處另行通知。
六、嚴格禁止停放車輛的區域:
(1)聽泉西路、聽泉東路、厚德路、秋實路、創新大道。
(2)道板磚、綠化帶。
(3)食堂門前廣場和商業街廣場。
七、各單位、各部門要把本通知精神傳達給每位教職員工(含外聘教師),按要求遵照執行。
八、保衛處在12月5日—12月31日期間,將加大車輛管理力度。凡因不執行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安徽新華學院車輛管理規定》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一律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并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追究部門負責人的管理責任。
特此通知
安徽新華學院保衛處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