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屆助學貸款畢業生還款須知
發布日期:2011-06-27
2011屆助學貸款畢業生還款須知
轉發《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
(皖教助函〔2011〕15號)
各高等學校:
目前,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兩家金融機構辦理。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開發銀行安徽省分行關于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8〕47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辦法的通知》(皖政辦〔2011〕35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貸款管理工作,經商省開行和省農信社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網址:www.csls.cdb.com.cn)
1.做好畢業確認工作
根據國開行新的規定,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學生畢業確認具體流程為:校資助部門登錄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系統(www.gbms.cdb.com.cn),在“畢業生貸款確認”功能中導出貸款畢業學生名單,并通知學生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網站(www.csls.cdb.com.cn)更新個人信息,發起“貸款確認”申請,校資助部門在系統上復核學生發起的“貸款確認”申請,完成畢業確認。
2.延期還款的辦理
對于繼續攻讀學位的貸款畢業學生,學生在繼續攻讀學位期間可以繼續享受財政貼息。辦理程序為,學生持有繼續攻讀相關學位的證明文件(錄取通知書或學校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前往生源地縣(區)資助中心,由縣(區)資助中心為學生辦理就學信息變更和還款計劃變更手續。此項工作要在畢業當年8月底前完成,沒有及時辦理的學生將從畢業當年9月1日開始自付利息。
3.提前還款的辦理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可以提前還款。具體程序為:每年1-10月的每月10日前,學生聯系縣(區)資助中心或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網站,發起提前還款申請,同時將應還金額打入本人還款的郵儲賬戶或支付寶賬戶,開發銀行將于當月21日通知郵儲或支付寶進行扣款,次月1日起學生可登陸在線服務網站查看是否還款成功。還款未成功的可以繼續提交提前還款申請。
二、關于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1.借款學生畢業前還款確認書的簽訂
各高校應組織2011年畢業的借款學生開展金融知識和誠信宣傳活動;指導幫助他們填寫《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還款確認書》(附件2),并進行審核,加蓋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公章;提醒他們及時與貸款機構進行債務確認,簽訂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確認書,并協商確定具體還款計劃。借款學生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后,辦理離校手續。
2.借款學生就學信息變更的辦理
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休學、退學、開除等情況時,高校應及時填寫《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助學貸款就學信息變更單》(附件3),將借款學生的有關變更信息書面通知貸款機構,并抄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同時高校應當督促借款學生及時到貸款機構辦理貸款合同變更等手續。
借款學生畢業后連續攻讀學位(包括碩士和第二學士學位)需要申請在連續攻讀學位期間繼續貼息的,在錄取當年的6月底前,向原學校提出申請(提交錄取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辦理就學信息變更手續,并到貸款機構辦理合同變更后,其在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的利息按原渠道進行貼息。
3.提前還款的辦理
借款學生在畢業前申請提前還貸的,應當填寫《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提前還款申請書》(附件4),并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蓋章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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